广东省社区流感样病例家居治疗指引
一、流感样病例
流感样病例是指出现发热、伴咳嗽或咽痛的患者。
二、居家治疗措施
(一)在家中隔离治疗直至出现症状后7天,如病程超过7天者在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隔离期间禁止离开住所。
(二)患者居家治疗全过程要有医生指导用药和感染控制。
(三)居家治疗的病人活动时要戴上医用口罩,经常用肥皂水洗手,与别人讲话时距离要大于2米。
(四)家庭成员中,指定专人照顾患者,患者最好安排有独立厕所的房间隔离治疗。
(五)住所开窗通风和/或机械通风(使用风扇),居家隔离期间不宜使用空调,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六)家庭成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立即到发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看病。
(七)儿童患者居家隔离治疗时,家长应指导孩子合理作息,劳逸结合,合理饮食,避免过度疲劳,降低机体抵抗力。
三、下列流感样病例建议到医院就诊,并采取防护措施
(一)患者如出现高热不退、气喘或胸闷、心绞痛、嘴唇变蓝或变紫、呕吐或吞咽困难、有缺水症状(如在站立时晕眩。没有小便、抽筋、神情呆滞或神志不清)则需要转到医院住院治疗。
(二)患者如为小孩(小于5岁)、老人(大于60岁)、孕妇、有心脑呼吸系统及免疫缺陷基础疾病患者以及长服用阿司匹林等人员建议到医院就诊,必要时住院治疗。
(三)看病时要戴口罩,避免到人多的地方,避免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居家治疗期间如需咨询,请与就诊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